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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堡垒夯实基础,学先进争当楷模

       近来年,湖北法正联合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在武汉市律师协会党委和武汉市硚口区司法局党总支的直接领导下,遵照中央组织部、司法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根据中共武汉市硚口区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结合律师业改革发展的新形势,立足律师行业的特点,狠抓了本所党支部建设,以抓党建促律师工作的开展,较好地发挥了律师在和谐社会构建中的作用。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的基础。
律师事务所的党组织建设是确保律师业政治方向,推动律师业务健康持续发展的政治保障和组织措施,是律师管理的重要抓手。在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中,党的建设和律师业务的开展是一个不可分离的整体。我所现有党员律师5人,党员人数占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人数的40%。全体党员律师均为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有4人,高级律师职称的党员律师2人,中级职称的党员律师1人。在党员律师中,既有多次被武汉市司法局记“三等功”的党员律师,也有多次被授予武汉市和湖北省省直的“优秀律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律师事务所主任”等称号的党员律师,还有获“武汉市十佳律师”、“武汉市五一劳动奖章”等殊荣的党员律师。支部书记王远华曾被中共武汉市汉南区委、区政府和团区委分别授予全区“十佳党员标兵”、“十佳劳动模范”和“十杰青年”,现被硚口区人民政府聘为区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和区政府公共服务平台的专业评议员。为充分发挥本所党员律师的先锋带头作用,以党建工作提升律师事务所的凝聚力,我们在律师事务所刚核准成立,就报批建立了独立的党支部,并选举所主任为党支部书记,将律师事务所主任与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的工作措施落实到实处,这为党支部的重大决策形成和执行起到了较好的作用。有了自己的组织,开展各项政治学习和理论学习就有了坚实的组织保障,这使得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有了制度化的平台。这也有助于我所律师将政治理论学习的成果,自觉地在开展法律服务中加以应用,从而更加自觉地履行好律师的职责,更好地维护好受委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为加强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示,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为律师事务所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我们在武汉市律师协会党委和硚口区司法局党总支的领导下,制定了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创先争优工作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制度、党支部工作职责和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并将争创“五好”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的基本要求和“优秀党员律师”的基本要求编入本所的规章制度。党支部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做到学习有主题、有发言记录。还以定期召开“三会一课”及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切实抓律师事务所的党建工作。通过这些活动,党员律师不仅在确立律师事务所的民主管理体制过程中身先士卒,严格要求自己,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而且在业务上给大家树立榜样。党员律师还在规范治所方面,为完善律师事务所的制度献计献策,较好地推动了本所各项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为打造律师事务所的品牌,党员律师总是积极带头参加市、区司法局及市律协组织的各项社会公益活动,较好地树立了律师事务所的正面社会形象,增强了律师事务所的凝聚力。
另为加强本所的党风建设,我们建立了党员律师的诚信执业档案,教育党员律师依法执业,诚信执业,正确处理好与当事人和法官、检察官的关系,将律师的工作流程、收费标准、执业纪律规范、投诉方法等公示上墙,还在本所的网站上设立了党建专栏。要求党员律师带头坚持服务为民,文明执业,以党风带行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由于我们狠抓了党风建设,我所党员律师能以自己在律师事务所的职务、合伙人身份,品牌律师的地位和作用,影响、引导、支持和推进本所的变革和创新,较好地实现了党对律师事务所的领导,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支部已成为我所律师心中的家,鲜红的党旗时刻在法正联合律师的心中飘扬。也正因如此,我所自成立以来,律师事务所和全体执业律师均未发生违法违纪或被投诉的情形。
        二、关爱律师党员,建立和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
党员律师是律师队伍中的先进分子和中坚力量,应当率先垂范,以影响和带动广大律师朝着正确的目标前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既肩负着对党员律师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的工作职责,也承担着联系和引导群众;教育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重要任务。为促使党员律师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员律师找到归属感,让广大律师感到党的关心和温暖,我们注重抓关心爱护律师党员的工作。
一是开展帮带活动。为打造高素质的律师队伍,我所先后录用了毕业于国家名牌大学具有硕士学位的党员律师两名。为帮年轻的党员律师搭建好的平台,我们为他们各配备了一台电脑,一部电话和不少于10㎡的办公场所,并安排业务熟、能力强、经验丰富的律师党员帮带年轻的党员律师。另针对少数年轻的党员律师业务创收低的实际,律师事务所还帮其缴付每年度的律师年检费用,这些都为年轻的律师党员加快成长起到了良好的帮助作用。
二是关心律师党员的政治进步。我们通过推荐优秀律师党员参选区级党代表、区政府法律专家顾问及其他社会职务,为党员律师参政议政、服务社会提供平台。我们推荐的党支部书记王远华被硚口区人民政府聘为区政府法律专家顾问委员会的委员及区政府公共服务平台专业评议员,受聘后,他曾参与区政府有关规章的制定和重大法律事务的会诊,其受聘担任政府公共服务平台专业评议员不到半年,就义务地为发生在本辖区的40余起市民投诉案作了评议,较好地发挥了党员律师在参政议政中的作用。例如,2010年4月,戴某某通过市长专线投诉本辖区某大厦在发生火灾后,为维修该房屋搭建的脚手架给广大市民出行带来不便和存在安全隐患,而要求政府管管。王远华同志接受区政府公共服务平台的指派对此投诉作评议,尽管是义务帮助政府作评议,但他为做好这一投诉案的评议工作,他察看了现场,走访了相关单位,回访了投诉人。相关单位在他的建议下及时做了整改措施,使广大市民能安全放心地过往该大厦,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对他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颇为满意。
三是关心、爱护老律师党员和生活困难的律师党员。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使他们真正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例如,我所一名老党员律师的夫人因病住院,所支部书王远华获知后,当及送去伍佰元的慰问金;一名老党员律师的父亲病危在医院,支部书记王远华前往医院看望病危的老人,并代表组织送去壹仟元的慰问金……,这些关爱老律师党员的行为,使受关爱的党员律师及其家人不胜感激。
四是注重党员队伍的发展。为把优秀律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优秀律师,把优秀律师培养成行业带头人,不断改善我所律师队伍结构,引领建设高素质的律师团队,我们将本所的一名积极要求进步的优秀青年律师,呈报上级党组织列入了培养计划。现该青年不仅通过了党组织的培训,还被当选为硚口区青年联合会委员。
       三、立足本职,充分发挥党员律师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带头作用。
律师是直面社会矛盾与冲突的职业。我所律师党员通过代理当事人参与诉讼、仲裁、调解等活动,帮其解决已经形成的矛盾与纠纷,并通过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等形式,充分发挥律师党员在防范和解决社会纠纷中的职能作用,使律师党员在排解社会纠纷、消弥社会冲突中发挥平抑与缓释作用。近两年来,我所律师党员先后担任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共67家;办理民事、刑事、行政案件及非诉讼法律事务共448件,并成功地办理多起重大、复杂、疑难的法律事务;通过法律服务帮当事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近五千万元;我所每年度免费为弱势群体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均在25件以上,注册执业的党员律师年人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在4件以上;全所党员律师除每年定期轮流到武汉市女子监狱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外,还定期轮流到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政府信访接待室坐诊接待,定期轮流到武汉市残疾人企业联合会及辖区街道、社区进行义务法律咨询等活动,较好地发挥了律师的职能作用。例如,2009年10月,有百年语言培训品牌的某培训中心在硚口辖区收取了近500名学员的巨额培训费后突然关门,大多数学员交了7千元至2万余元不等的培训费,却未参加培训,有的学员甚至连一堂培训课也未上。情绪焦虑的学员因无法找该培训中心索赔,而多次到区政府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群访。为帮这些无辜学员维权,办好这一群体案件,所支部书记王远华主动担纲这些学员的维权律师,本所要求进步的青年律师姚倩不计个人得失帮助其他维权律师加班加点的服务,帮助广大学员及时搜集维权证据和整理维权材料,并分别到通过仲裁和诉讼途径帮温某等93名学员进行了权利维护。律师不仅通过引导这些学员依法维权,使他放弃了继续群访的行为,而且一些学员还对我们维权律师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精神给予了赞扬。
       四、服务和谐,培育党员律师在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奉献精神。
履行律师的社会责任,积极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援助,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有着重要的作用。为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我所及全体律师积极主动地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律师事务所每年都从业务收入中拿出一定数量的资金,给市、区残联和防汛办等部门,用于助残、救灾等社会公益事业。近年来,我所党员律师积极响应市律协等部门的倡议,多次主动向困难群体捐款。武汉市律师协会对我所律师积极捐款的行为以发文和在《武汉律师》刊物上报道等形式给予肯定。现我所不仅被硚口区司法局确定为武汉市硚口区法律援助工作站,而且被武汉市司法局和武汉市妇女联合会确定为“武汉市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基地”,被湖北省司法厅和湖北省妇女联合会授予“湖北省城市打工妹维权法律服务站。”在确定为省市、区法律援助基地后,我们积极主动地开展援助工作。为做好对未成年人权利的法律保护工作,所支部书记王远华申请成为湖北省未成年人保护的志愿律师,并加入了中国律师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协作网。党员律师李建文和积极要求进步的青年律师姚倩帮城市打工妹骆某某等六人提供法律援助的劳动争议案,承办律师认真履责的敬业精神深受仲裁机构和当事人的好评。骆某某等受援助当事人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后,还分别向硚口区法律援助中心和我所各送一面锦旗,《武汉律师》期刊还以我所“为城市打工妹维权记”作专题报道。另我所老党员律师彭燕蓉先后为下岗女工严某损害赔偿援助案和残疾妇女何某某的遗产纠纷援助案,不仅较好地履行了律师应尽的援助义务,而且其勤勉敬业精神受到了上述受援助当事人的好评。《律师世界》、《武汉律师》期刊及武汉律师网多次报道我所律师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积极参与和谐社会构建及免费帮农民工讨薪等方面的事迹。武汉市司法局先后授予我所为2006-2007年度和2007-2008年度武汉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先进集体,硚口区司法局党总支授予我所党支部为2009年度先进党支部。
以上是我们近年来开展党建工作的一些初步探索,不少工作还有待加强和改进。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组织部、司法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所的党建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律师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以党建工作的良好成效,促进我所律师业务的开展,为和谐社会的构建再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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