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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法律援助 帮助弱势妇女维权

       法正联合所是武汉市司法局、武汉市妇女联合会建立的武汉市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基地。为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法正联合所积极主动地配合市、区司法行政机关和妇联,认真开展对妇女儿童的法律援助工作。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经济特别困难,需要法律帮助的妇女,总是免费进行法律咨询,减免律师服务费提供诉讼代理服务。

       2007年11月5日,残疾妇女何某某(省外事旅游汽车服务公司退休干部)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的《残疾人证》到法正联合所,诉求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律师事务所主任王远华亲自接待了何某某,在得知其要为自己及胞妹和侄女与胞弟争诉父亲的遗产,交纳律师服务费有困难后,王远华主任告诉来访的残疾妇女何某某:“我们律师事务所是武汉市司法局和市妇联命名的市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基地,有责任帮弱势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帮助。你是残疾妇女,经济上又有困难,我们可满足你的要求,对你减免收取律师服务费。”后法正联合所只按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五分之一收取律师代理费,并指派高级律师彭燕蓉承办此案。何某某夫妇对法正联合所的援助行为十分感激。

       2007年11月25日,法正联合所主任王远华接到硚口区妇联电话,告之嘉鱼县床单厂的下岗女工严某某,患颈二椎管内肿瘤于2006年5月25日到武汉某医院就诊,现该妇女治疗后因肌肉萎缩、肌力改变、呼吸困难,而以医院有责为由将该医院诉诸法院。为此,严某某向该医院所在辖区的妇联机构求助。接此电话后,法正联合所当即约见严某某夫妇了解案情,并及时向硚口区法律援助中心汇报。11月26日,武汉市硚口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受弱势妇女严某某的申请,指派法正联合所的彭燕蓉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免费为严某某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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